2014陕西17所高职院校试行注册入学 拟招生2435名
为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近日,省招生办出台相关政策,我省从今年起,改革高职招生模式,将在17所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实施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试点,其报名工作将在9月1日至3日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2014年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每个考生最多能向3所学校提出申请,最终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17所试点院校共计划招生2435人。
据悉,本次17所试点院校分别是: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17所试点院校中,招生计划最多的为250名,最少的则是50名。其试点院校中的专业也是相关院校在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的特色鲜明专业以及社会急需专业。本次试点院校均是具有统招招生资格,单独举办高职教育,且办学定位明确、管理规范,近五年内在学校管理、招生录取等方面无违规行为的高等职业院校。需要注意的是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列为注册入学试点专业。
省招生办明确,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与以往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招生录取方式的区别,在于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报考高职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今年高考考试报名,但申请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时,尚未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在今年高考各阶段中,无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
区县审核合格的考生,根据试点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及细则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9月10日前,自主选择并向不超过3所试点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各试点院校列入综合评价参考要素的考生高考(含全国统考及“三校生”单招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9月18日,省招办将各试点院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试点院校向已公示的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9月29日前,被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持预录取通知书到试点院校报到,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被多所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定1所院校报到入学。
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可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能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也不能转入其他非注册入学试点院校。记者刘晓庆